|
海南低保金将推行“一卡通” 实现快捷发放 |
2009-07-23 |
|
本报讯(记者黄晓华 实习生符史诚 通讯员石青理 夏志军)3年间,11万多人被新纳入我省农村低保对象,截至目前,全省城乡低保对象38.4万人。记者从省民政厅了解到,为进一步规范低保金的发放,我省下一步将建立低保信息管理系统,推行低保金发放“一卡通”。
2005年底,我省建立了农村低保制度,保障农村低保对象8.8万人,成为全国率先全面建立农村低保制度的省份。截至目前,全省农村低保对象已达8.7万户、20.5万人,占农业总人口的3.9%。我省城市低保制度在1999年已在全省基本建立。截至目前,全省共有城市低保对象7.4万户、17.9万人,占城镇总人口的5.4%。
近年来,我省各级政府在财力并不宽裕的情况下,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逐年加大资金投入。2008年省本级财政投入的城乡低保资金1.055亿元,比2005年的1200万元净增9350万元,增长779%。2009年预算安排城乡低保资金1.7752亿元,比上年增加7202万元,增长68.3%。
今年7月1日,省政府再度调整提高城乡低保标准,确保城市低保标准不低于220元,补助水平不低于170元;农村低保标准不低于150元,补助水平不低于70元。这样,我省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基本达到全国平均水平。目前,全省城市低保标准月人均190元,比2005年增加45元;人均补助水平达到157元,比2005年增加101元。全省农村低保标准月人均110元,比2005年增加50元,月人均补助水平达到75元,比2005年增加42元。
省民政厅厅长苗建中说,下一步,我省将在继续加大低保资金投入,切实提高低保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的同时,加快低保工作信息化建设,强化低保规范化管理。据介绍,目前正筹划建立低保信息管理系统,信息系统的研发工作已经展开。通过建立覆盖市县、乡镇和村(居)委会的信息系统,将极大地提高工作效率,方便查询低保对象信息。利用数据检查功能,可有效避免异地重保和双重骗保现象的发生;通过低保信息平台,可与相关部门互联互通,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有利于社会监督。
与此同时,省政府正谋划通过推行惠民“一卡通”,实现低保金的方便、快捷发放。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