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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交通厅出台办法:突出问题由领导解决 |
2009-07-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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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交通厅出台群众接访办法
突出问题由领导包案解决
本报讯(记者侯小健通讯员陈涛)为进一步加强交通信访工作,拓宽群众利益诉求渠道,省交通运输厅近日制定了《海南省交通运输厅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实施办法》,从今年8月起,每月第一周的星期二上午8:30-11:30为该厅的接访时间,每月安排一名厅领导负责接访,积极稳妥处理和化解与交通运输行业有关的各类矛盾。
该厅明确了接访的四个环节:一是公示。厅领导公开接访时间和地点在有关报刊、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和厅信访接待室公示。二是接访。以定期在固定场所接访为主。接访还将结合不定期下访、约访、回访、电话联系、网上沟通等方式进行,以便多渠道听取群众诉求,了解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三是包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及上级部门立案交办、重信重访、群体性上访和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信访事项,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领导包案,并通过适当方式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四是落实。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重在“事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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