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为璐要求:落实反腐倡廉建设基础工程 |
2009-07-23 |
|
本报海口6月9日讯(记者邱大军)地方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海南分会场会议要求,切实加强县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改善经费保障和装备设施,夯实反腐倡廉建设基础工程。
今天上午,中央纪委、监察部召开全国地方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加强地方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进行部署。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同志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会议由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副书记何勇同志主持,中央组织部、中央编办、财政部负责同志就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地方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的若干意见》(中纪发〔2009〕9号)文件精神进行发言。主会场会议结束后,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王为璐在海南分会场就认真学习贯彻会议精神进行了部署。
王为璐要求,各市县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要从深入推进我省基层和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领导,周密组织,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坚持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确保各项工作要求落实到位。
王为璐要求,各市县纪委监察机关要把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地方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的若干意见》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结合起来,要把解决“硬件”问题与解决“软件”问题结合起来,要把解决当前突出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重点解决好在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经费装备保障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有效破解制约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的“瓶颈”, 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切实把《意见》的贯彻落实抓紧抓实,促进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
王为璐要求,各市县党委、政府和省直相关部门要对《意见》中提出的要求要逐条进行研究,逐项进行分解,落实责任单位,层层抓好落实,努力形成各方面支持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的合力。要严格标准,加强督查,推动《意见》各项措施落实到位,推动反腐倡廉建设扎实有效开展。
据了解,省纪委监察厅今年将把 《意见》的贯彻落实情况作为对市县党委、政府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进行检查考核。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