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记者 吴晓锋 海南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近日审议通过了《海南省地方志[DiFangZhi]工作规定》,进一步规范了地方志[DiFangZhi]的编修工作,并对地方志[DiFangZhi]文献的知识产权保护作出了更加具体的规定。 内容来自dedecms
海南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符琼光介绍说,自1985年第一轮地方志[DiFangZhi]规划编修以来,海南省先后有63部省志分志、19部市县志和地方综合年鉴、部门志等80多种志书出版,系统地收集了海南省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的信息资料,成为海南省各级政府规划和决策的基础性资料。但同时也存在部门和市县重视不够,工作经费不足,修志人员缺乏、不稳定;编纂[BianZuan]不规范,志稿质量参差不齐;修志工作协调制度不够健全等问题。 copyright dedecms
为保障第二轮地方志[DiFangZhi]编修工作,《规定》明确地方志[DiFangZhi]的承编单位应当将编纂[BianZuan]地方志[DiFangZhi]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确定编纂[BianZuan]人员并给予经费保障,专职编纂[BianZuan]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学术水平。 织梦好,好织梦
关于地方志[DiFangZhi]的内容,《规定》鼓励组织编纂[BianZuan]有助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部门志、专业志以及乡镇(街道)志,村志等志书、年鉴或者其他地情文献。 本文来自织梦
《规定》还进一步细化了对于地方志[DiFangZhi]及其编纂[BianZuan]所采用的文献资料的知识产权保护。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方志[DiFangZhi]工作机构应当建立资料征集制度,及时征集和保存文字、图表、照片、音像、电子文本、实物等各种地方志[DiFangZhi]资料。地方志[DiFangZhi]资料所有人或者持有人提供资料被采用或者收藏的,可以获得适当报酬,并享有署名权以及资料优先利用权。 织梦好,好织梦
《规定》明确以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名称冠名的地方志[DiFangZhi]书、地方综合年鉴为职务作品,其著作权由组织编纂[BianZuan]的负责地方志[DiFangZhi]工作的机构享有,参与编纂[BianZuan]的人员享有署名权,可以作为评聘职称的著作(作品)依据,并可以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获得适当报酬。 织梦内容管理系统
《规定》鼓励单位和个人向方志馆(室)捐赠或者有偿提供地方志[DiFangZhi]文献,对具有收藏价值的资料,方志馆(室)应当向捐赠者颁发收藏纪念证书,给予适当物质奖励,并给予馆(室)存资料的优先使用权。 内容来自dedecms 欢迎发表评论我要评论 copyright dedec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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