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设否决条件:县委书记、县长不得参评劳模;节能减排不达标、未全员签订劳动合同、未获得省3A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企业负责人不得推荐为劳模◆加大激励措施:省特等劳模每人奖励6000元,退休金提高15%;其他劳模每人奖励3000元,当选一次退休金提高5%
技能型人才增多、农民工增多,今年评选出的省劳模更具时代特征。记者从省总工会获悉,我省表彰2009年省劳动模范993名,从中评选出特等劳模12名;省先进集体199个。相较往年,2009年省劳模更凸显了广泛的代表性、先进性和时代性。
据了解,今年省劳模中,包括职工劳模796名,农民劳模197名;省先进集体中,包括企事业单位98个,班组科室101个。
劳模队伍文化素质提高。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731人,占职工劳模总数的91.8%,具有高级职称的203名,占职工劳模总数的25.5%;具有中级职称的206名,占职工劳模总数的25.9%。突出一线职工和一般农民。企业职工劳模中一线职工占66.4%。农民劳模中,一般农民占68.1%。今年的省劳模和先进集体,还兼顾了各种经济类型,既有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也有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个体及其他股份制企业等。劳模评选还充分考虑了性别、民族和年龄等因素。
今年的省劳模呈现“三多”特征。农民工劳模人数大幅增多,由2004年的1名,增加到了今年的74名,其中许多都是全国、全省的优秀农民工。民营企业劳模人数大幅增多,从2004年的49名,增加到今年的129名。技能型人才大幅增多。本次评选的企业一线职工劳模中,专业技术人员和技师以上高技能人才有117名,占43.2%。
据省总工会有关负责人介绍,在今年的省劳模和先进集体评选中,我省还增设了一些否决条件:截至2009年2月,没有全员签订劳动合同、没有获得“河北省AAA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称号的企业,或节能减排评价考核结果为“未完成”等级的企业,均不得推荐为先进集体,其主要负责同志不得推荐为劳模。此外,我省原有规定,厅级干部不得参评劳模。今年还首次明文规定,县委书记、县长不得参评劳模。
对省劳模和先进集体的激励方面,今年我省规定,个人奖励标准为特等劳模每人6000元,其他劳模每人3000元,奖励资金由省财政支付。集体奖励标准为本单位一个月职工工资的奖金。根据先进集体单位性质不同,支付渠道不同。此次表彰个人和集体所给予的一次性奖励,均免缴个人所得税,4月底前奖金将发放给获奖者。此外,据我省规定,职工劳模退休后,获得省特等劳模称号的,其退休金在规定标准的基础上提高15%;获得省劳模和省先进工作者称号的,每获得一次,其退休金在规定标准基础上提高5%,最高不超过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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