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村、逐户、逐场排查疫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早控制
◇加强对大型养殖场周围、生猪交易市场、生猪中转场等进行消毒
为进一步做好猪流感防控工作,4月29日,省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加强猪流感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通知》要求,各设区市要在5月5日前组织开展一次生猪疫情排查工作,逐村、逐户、逐场排查疫情,并采样进行监测;对排查中发现的疫情要在第一时间组织技术人员到达现场,科学诊断,认真核实。重点加强生猪交易市场、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和散养户猪流感病的排查和疫情监测工作,及时掌握猪流感病的疫情动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早控制。各地要切实加强生猪防疫管理,组织基层动物防疫机构、村级动物防疫员指导养殖场(户)密切关注猪群健康状况,指导养殖场(户)进一步落实防疫制度,切实加强群防群控、封闭饲养等综合防控措施,养殖小区和规模养殖场要定期进行彻底消毒。对今年以来从国外输入的生猪及其产品进行跟踪监测,及时发现疫情隐患,发现有类似流感症状的猪及时诊断。
《通知》要求,各地要认真组织开展消毒月活动,加强对大型养殖场周围、生猪交易市场、生猪中转场等地点或地区的消毒,特别是散养猪圈舍的定期消毒工作;对粪便、污染物进行无害化处理,防止环境污染,降低病源潜伏与传播的风险。加强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工作,严禁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动物产品上市,对发现的染疫动物及其产品必须依法进行处理,切断传播途径,防止疫情传播。公路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要坚持24小时上岗,规范执法,充分发挥消毒和防堵疫情传入传出的作用。
各地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预备队人员培训,随时准备处置突发情况。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信息畅通。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将根据当前猪流感防控的需要,做好应对疫情的监测、诊断和疫苗以及治疗药物方面等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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