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名县人民法院宣判一起婚姻诈骗案。
据介绍,2010年,大名男子赵某经人介绍认识了18岁的姑娘小娟(化名)。同年2月,赵某在中间人的安排下到小娟的奶奶家正式相亲。席间,小娟的姑姑[GuGu]提出[TiChu]根据风俗习惯,相亲男方要给女方见面礼。于是赵某就给了女方1000元现金,后来他又给小娟买了金项链、手机等物品。两人相处了一段时间,赵某觉得小娟年轻漂亮,好相处,便提出[TiChu]结婚[JieHun]要求。这时,小娟的姑姑[GuGu]又提出[TiChu]要给一定的彩礼才能结婚[JieHun],具体数额为18888元。赵某娶妻心切,爽快同意。不过,就当赵某给了对方彩礼钱、选定结婚[JieHun]日子后,小娟及其姑姑[GuGu]、奶奶全部失去联系。赵某意识到被骗后报案。
经警方调查,“小娟”原是一名孙姓女孩的化名,而所谓的“姑姑[GuGu]”刘某与孙某并无任何血缘关系,“奶奶”宋某也是“托儿”。赵某被骗物品、现金总计3万多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