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新闻网讯 “现在医院和药店的药价一样了,我这次看病买药比以前少花了60多块钱。”在漠河县人民医院,李福老人拿着交费单据感慨地说。
患有冠心病的李福今年已经70岁了,每年冬天都要到医院买药。原本购买一个疗程的药品得花320元钱,现在医院实行药品“零差价”后,他一个疗程的药只需260元钱。
漠河县阳光社区卫生服务站的负责人告诉记者,自从实行“零差价”以来,社区医院患者就诊率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了30%。
据了解,为了减轻患者负担,让患者吃上放心药、廉价药,漠河县政府从2008年开始在社区医疗服务站试行部分药品“零差价”,取得了不错的效果。今年,该县对县人民医院及其所辖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全部基本药物实行“采购价”销售,取消了国家规定的15%的药品加价率,差额部分由政府补贴。此举在我省尚属首次。此项政策实施后,预计每年可为患者减少药费支出6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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