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网焦作7月25日讯(记者 郭俊华) 今天下午,备受关注的“瘦肉精”一审宣判,刘襄等5被告系共同犯罪,以危险方法[FangFa]危害公共[GongGong]安全[AnQuan]罪罪名成立。一审判决如下:对违法研制生产盐酸克仑特罗(瘦肉精)的被告人刘襄以危险方法[FangFa]危害公共[GongGong]安全[AnQuan]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对及负责销售的被告人奚中杰以危险方法[FangFa]危害公共[GongGong]安全[AnQuan]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对下线销售的被告人肖兵以以危险方法[FangFa]危害公共[GongGong]安全[AnQuan]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对被告人陈玉伟以危险方法[FangFa]危害公共[GongGong]安全[AnQuan]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对负责原材料采购的刘鸿林以危险方法[FangFa]危害公共[GongGong]安全[AnQuan]罪判处有期徒刑9年。 内容来自dedecms
一审宣判后,5被告均表示上诉。 内容来自dedec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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