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讯 (记者望隽 通讯员 沈安) 今年,湖北省拟制定《生产安全事故[ShiGu]报告[BaoGao]和调查处理办法》。记者昨日获悉,4月25日前,省安监局就该办法征求意见,目前意见稿已在该局门户网站列示。 织梦好,好织梦
根据征求意见稿,生产安全事故[ShiGu]发生后,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BaoGao]。负责人接到报告[BaoGao]后,应于1小时内,向事故[ShiGu]发生地县级以上安监部门和负有安监管理职责的其他部门报告[BaoGao]事故[ShiGu]情况。 本文来自织梦
发生特大事故[ShiGu]、重大事故[ShiGu]和较大事故[ShiGu]的,应在规定时间内报至省安监部门和负有安监职责的其他部门;发生一般事故[ShiGu]的,应上报至市安监部门和负有安监管理职责的其他部门。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copyright dedecms
意见稿列示,事故[ShiGu]发生单位对事故[ShiGu]发生负有责任的,由安监部门依情况处以罚款。其中,若发生特大事故[ShiGu],造成30人以上、40人以下死亡的,最高可处300万元罚款;造成40人以上、50人以下死亡的,最高可处500万元罚款;造成50人以上死亡的,处500万元罚款。 织梦内容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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