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省纪委省监察厅:加强对重点工程的监督检查 |
1970-01-01 |
|
湖南日报5月24日讯 为确保今年全省重点建设总体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近日,省纪委、省监察厅下发通知,要求加强对重点工程的监督检查,进一步优化建设环境,提高建设效能。
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大力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做好重点建设项目监督检查工作,督促重点建设项目业主或业主代表建立健全确保项目质量和进度的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对列入纪检监察机关优化环境联系点的重点建设项目,要建立即时联系机制,畅通联系渠道,责任人或联络员至少每月要与联系点有一次工作联系,每季度要到联系点进行一次调研督查,听取情况汇报。对项目建设中存在的涉及建设环境的问题,要督促相关单位及时解决;对涉及面广或时间紧迫的问题,可以采取召开现场协调会、专题督办会等方式,召集有关地方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和单位集中协调督办。要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化解矛盾,解决问题,做到一抓到底,件件落实。
通知强调,要坚决查处损害建设环境的人和事,对工作不负责而造成阻碍重点工程建设的,要按规定给予批评和处分。要严肃查处以各种名义向重点工程索拿卡要和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的行为;严肃查处违反法律程序和纪律规定,强行到重点工程施工单位检查、罚款、封账、扣车、抓人的行为;严肃查处强揽工程、强行阻工、敲诈勒索和偷盗哄抢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因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失职给重点建设造成不良后果的,纪检监察机关要牵头调查,依纪依法处理。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