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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队院校计划在湘招生900人 另招500国防生 |
1970-0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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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日报5月2日讯 近日,国家教育部、解放军总政治部下达了2008年军队院校招收青年学生、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计划,国防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大学、武警工程学院等35所军事院校计划在我省招收约900名青年学生,清华大学、中南大学、湖南大学、湘潭大学等60所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在湖南招收500余名国防生。
去年10月解放军四总部联合颁布的《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生工作条例》和今年3月国家教育部高校学生司、解放军总政治部干部部联合下发的《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工作实施细则》,明确招生对象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其中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条件);(二)未婚,年龄不超过20周岁(截至当年8月31日);(三)参加由军队组织的政治考核(报考机要、技术侦察专业的考生,还应当符合招收机要专业人员政治条件)、面试和体格检查,结论均为合格。符合以上条件的高考上线考生,依据考生志愿和分数,按照院校招生计划数量的120%%投档。投档时区分男、女生和指挥类、非指挥类。《细则》规定,省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单科竞赛获奖者,有文体专长并获得省级以上相应证书者,以及现役军人子女和军队因公牺牲、烈士的子女,可以在投档比例范围内优先录取。
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报考军队院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国防生,由考生本人向所在学校申请报名、参加县(市、区)招生部门组织的体格检查,参加高考并填报志愿(6月9日至12日填报,包括3个学校平行志愿和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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