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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3年内 湖南将建设污水集中处理厂113个 |
1970-0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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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晚报4月26日讯 从今年起到2010年,湖南将建设污水集中处理厂113个,新增污水处理能力397万吨/日。记者从昨日召开的湖南省实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工作会议上了解到,从今年7月1日起,全省将按照新的标准全面开征污水处理费。
据悉,未来3年,湖南将新建113个污水处理厂和5500公里配套管网,城市污水处理率将达到80%左右,县城污水处理率达到50%左右。今年,全省将建成13个污水处理厂,其中,长沙将建成岳麓污水处理厂、开福污水处理厂、新开铺污水处理厂等6个项目。
会议透露,湖南将把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调整到约0.8元/立方米。从今年7月1日起,全省将按照新的标准全面开征污水处理费,征收对象包括:由城市供水企业供水、自备水源(包括江、河、湖、塘、水库及地下井等)取水,并在城市规划区内经城市排水管网排放污水、废水的用户(包括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个体经营者和城市居民)。凡自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污水经处理后达到国家排放标准,且排放不经城市排污管网直接排入自然水体的单位,不征收污水处理费;需经城市排污管网排放的,按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的50%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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