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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长沙市公开选拔10名县(处)级领导干部 |
1970-0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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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长沙市委组织部发布公告,面向全市(含在长中央、省属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开选拔10名县(处)级领导干部。报考对象为符合条件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在职工作人员。
此次选拔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和心理测评、体检、公示考察对象、组织考察、研究决定、公布考察结果的程序进行。一般情况下,经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足10人的职位原则上不开考,该职位报考人员可以改报其他职位或放弃报考。 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考试内容以中组部《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为依据,公共科目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和能力;专业科目主要测试选拔职位所需专业基础知识、专业管理知识、专业政策法规和业务能力。其中,长沙市旅游局副局长职位加试英语,公共科目、专业科目和英语成绩分别按50%、30%、20%的比例折算成笔试总成绩;其他职位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成绩分别按50%的比例折算成笔试总成绩。 面试在笔试的基础上进行,按照拟选拔职位职数与笔试入围人数1∶7的比例,从笔试总成绩的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市旅游局副局长职位加试英语听力和口语,其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和听力、口语成绩分别按50%、30%、20%的比例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他职位笔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各按50%的比例折算成综合成绩。 面试后,所有面试入围对象将接受心理素质测评,心理素质测评作为确定入围考察人选的参考依据。 组织体检按照拟选拔职位人数与考察人数1∶3的比例,按综合成绩的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人选,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列入考察范围。若体检合格人数达不到考察人数要求,则从其他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公开选拔的职位与职数 1、市监察局副局长1名(非中共党员); 2、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1名(非中共党员); 3、市委宣传部副部长1名(女性,中共党员); 4、市旅游局副局长1名(女性); 5、团市委副书记1名(女性); 6、县(市、区)人民政府副县(市、区)长(提名人选)1名; 7、市经委副主任1名; 8、市财政局副局长1名; 9、市政府研究室副主任1名; 10、市接待办副主任1名。 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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