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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确定首批省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院 |
1970-0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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潇湘晨报12月29日讯 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的农民,到省级大医院看病也能享受补偿。昨日,湖南省卫生厅公布了湘雅医院、湘雅二医院、省儿童医院、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等首批20家省部属医院为新农合定点医院,这样就使广大参加新农合的农民在看病就医和医药费补偿方面得到更多实惠,这一举措开了全国先河。 新农合省级定点医院,实行动态管理,有效期为两年。省卫生厅将对其医疗服务和费用控制情况,进行督察和年度考核评估,连续两年不合格者,将暂停其定点资格。 另据了解,对参加新农合的农村五保户、低保户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由所在县市区新农合先按照规定标准给予补助,对补助后的自付住院费用(含起付费用)由新农合再给予10%-15%的补助,具体补助标准由各县市区确定。对患有新农合规定的特殊慢性病的参合五保户、低保户人员,其特殊慢性病门诊医药费用可在规定的补助标准上再给予适当补助。 农村五保户、低保户人员参加新农合的个人缴费,由农村医疗救助基金全额或者部分资助。 20家省级医院名单 湘雅医院、湘雅二医院、湘雅三医院、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湖南省儿童医院、湖南省人民医院、湖南省肿瘤医院、湖南省妇幼保健院、湖南省第二人民医院、湖南省马王堆医院、湖南省结核病医院、南华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南华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南华大学附属南华医院、湖南省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第163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第169医院、武警湖南省总队医院、湖南旺旺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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