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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低保户买液化气最高85元 每月限购一瓶 |
1970-0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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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湘都市报11月28日讯 受进口气价影响,国内气价近期不断攀升,作为湖南城市居民日常生活主要燃料的液化石油气价格也随之波动。湖南省物价局今日再次发布加强液化石油气价格监管的紧急通知,宣布将对城市低保户实行优惠价供应液化石油气:至明年一季度,液化气供长沙市市区低保户零售价格每瓶 (14.5公斤)不得超过85元,其它市、县不得超过80元。
通知要求,城市低保户液化石油气零售优惠价格今后须按季公布。即日起至明年一季度,液化气供长沙市市区低保户零售价格每瓶(14.5公斤)不得超过85元,其它市、县不得超过80元,具体价格标准由所在市(州)县物价部门核定。
同时还严格规定,城市低保户每户每月可购买一瓶 (14.5公斤)以优惠零售价供应的液化石油气,12公斤装的则为每25天一瓶。城市低保户凭低保证和户口本就近到液化气供应站(点)购气时,液化气站(点)不得拒供。
省物价局表示,其他用户的液化石油气销售价格继续按原管理办法执行。各级价格部门将通过调整综合管理费率或运用价格调节基金来弥补供气企业的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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