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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权益 长沙市直医院护士明年起同工同酬 |
1970-0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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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晚报11月1日讯 合同制护士与在编护士同工不同酬的现象将逐渐得到改变。记者昨日从长沙市卫生局获悉,从明年1月1日起,市直医院将实现不在编护理人员与在编护理人员同工同酬政策,不在编护理人员的工资福利将比照相同岗位、同等学历、同等条件的在编护理人员执行。同时,各医院将严格按照国家劳动保障部门的规定,为不在编护理人员办理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女职工生育等各种社会保险。
据卫生部门统计,目前本市医院不在编护士约占护理人员总量的50%左右。由于不在编护士的基本劳动权益没有得到保障,导致护士队伍出现不稳定因素,也给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带来了隐患。
为改变这一状况,日前,市卫生局、市人事局、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直医疗卫生单位护理人员管理的通知》。《通知》要求,要充分保障不在编护理人员的政治文化生活等其他权益,各单位聘用不在编护理人员必须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严禁随意解聘聘期内的不在编护理人员;要确保不在编护理人员与在编护理人员享有同样的专业技术职称评定(聘任)、职务晋升、继续教育、优秀表彰、文化生活等权益。
此外,从今年开始,市编办、市人事局批准每年调剂使用部分公开招聘计划,在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已聘用的不在编护理人员中,选拔医德医风好、护理业务能力强、有突出业绩、工作贡献大的护理人员进入事业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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