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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贫困艾滋病患者住院最高补助1.6万/年 |
1970-0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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潇湘晨报10月24日讯 贫困艾滋病患者住院可获得补助。前日,长沙市艾滋病防治工作会议召开。会上透露,从即日起,长沙地区的贫困艾滋病患者在定点医院住院治疗,均可获得治疗补助,个人只需承担20%的治疗费用,补助最高限额为每年16000元。 各区、县(市)财政还将给贫困艾滋病病人和艾滋病病毒携带者每月30~50元的电话补助费。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艾滋病病人,可以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部门申请特殊重大疾病门诊补助。对于经济特别困难的农村、城镇艾滋病病人,承担20%自付部分仍有困难的,在其出院后,由民政部门按《长沙市特困家庭医疗救助制度实施办法》给予适当救助。 具有长沙市户籍的农村、城镇贫困居民,以及长期居住在长沙市的贫困流动人口(指有长沙市暂住证、在长沙市有固定住所并居住两年以上的外地人员),如患有艾滋病(含母婴阻断治疗,需经民政部门和疾控机构调查认定)需要住院治疗的,可认定为政府实施治疗补助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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