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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时段禁播选秀节目 湖南卫视:严格遵守 |
1970-0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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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连续停播一些低俗广播电视节目之后,国家广电总局21日官网又公布一系列具体管理措施和细则,要求自2007年10月1日起,各省级、副省级电视台上星频道所有群众参与的选拔类活动不得在19:30至22:30时段播出。尽管这些规定将直接损害电视台的经济效益,但湖南卫视仍表示支持,总编室主任李浩称会完全遵守规定。
【主办方】任何投票方式都取消
据《通知》,从今年10月1日起,各省级、副省级电视台上星频道举办、播出群众参与的选拔类活动原则上每年不超过一项,每项活动播出时间不超过两个月,播出场次不超过10场,每场播出时间不超过90分钟。其中,决赛的最后一场可以采用现场直播方式,并至少延时1分钟播出,确保不出问题。分赛区活动不得在各省级、副省级电视台上星频道播出。自2007年10月1日起,各省级、副省级电视台上星频道所有群众参与的选拔类活动不得在19:30至22:30时段播出。举办群众参与的选拔类活动的后续巡演等各类活动,不得在各级电视台上星频道播出。
除了对电视台申办选秀活动的时间进行宏观调控外,此次广电总局还对节目细节进行了规范,要求选秀环节设计必须紧扣选拔内容,主持人的主持词、评委点评、选手感言、亲友抒怀、插播画面等内容要大量减少,总时长不得超过整个节目的20%。选拔本身内容必须占整个节目时长80%以上。歌唱类(外国歌曲专题比赛除外)比赛中,每场演唱国内歌曲比例要占75%以上。
广电总局还注意到屡见不鲜的涮票行为,故此次《通知》特别指出,不得采用手机投票、电话投票、网络投票等任何场外投票方式。各种群众参与的选拔类活动一律不设奖金奖品。
【参与方】不能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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