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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下发通知冻结行政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审批 |
1970-0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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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日报8月8日讯 记者今天从省有关部门了解到,全省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已于8月2日开始冻结。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精神,经省委、省政府同意,本月2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通知,要求自文件下发之日起,至新一轮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启动时止,全省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实行冻结。
通知要求,除中央有明确规定和要求的以外,对各级党政机关增设机构(含内设机构)、提高机构规格、增加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对新设财政拨款事业单位、提高事业单位机构规格、增加财政拨款事业编制、将财政差额补贴或自收自支事业编制改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等事项,一律停止审批。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政府以及编委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关于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规章,坚持依法行政,坚持机构编制的集中统一领导。要求组织、编制、人事、财政、劳动和社会保障、民政等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冻结管理工作。在冻结期间,凡违反本通知规定,擅自增设机构、机构升格、增加编制、超编超职数安排领导干部的,一律无效,并坚决予以纠正;对违反机构编制管理法规政策,上级业务部门干预下级部门机构编制事项的,要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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