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1日起,长沙市执行新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城市居民低保金每月增加5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五区城市居民提至270元/月(人)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长望浏宁城市居民提至220元/月(人) tujian.org
1-7月的增额月底补发到位,期间取消低保的对象都补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中部六省省会城市中,长沙暂时最高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三湘都市报7月15日讯 从2008年1月1日起,长沙市执行新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将城市低保保障标准提高50元,农村低保补助水平提高20元,集中供养、分散供养“三无”人员补助水平分别提高70元、3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据悉,这是长沙市历次低保提标中幅度最大的一次,30万城乡低保对象受益。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7月15日,长沙市政府向社会通报了新标准,并表示,将会把2008年1—7月新增加的保障金于7月底前一次性补发到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提标分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五区城市居民270元/月(人)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雨花区和长沙高新区从220元/月(人)提高到270元/月(人)。长沙县、望城县、浏阳市、宁乡县从170元/月(人)提高到220元/月(人)。 tujian.org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五区集中供养的“三无”人员从200元/月(人)提高到270元/月(人);分散供养的“三无”人员从130元/月(人)提高到160元/月(人);其他低保对象补助水平从30、40、50元/月(人)分别提高到50、60、70元/月(人)。四县市集中供养的“三无”人员从150元/月(人)提高到220元/月(人);分散供养的“三无”人员从100元/月(人)提高到130元/月(人);其他低保对象补助水平从25、30、40元/月(人)分别提高到45、50、60元/月(人)。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领取途径】持存折到代发银行领取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本次提标需补发给城乡低保对象的1-7月的低保资金,将于7月31日前通过银行打到各低保户的存折,低保户可持低保存折在7月31日以后的任何一天到代发银行领取。从8月开始,城乡低保资金将按新标准发放。今年1-7月取消低保的均会进行补发。也就是说,假如某户从7月起取消了低保待遇,仍可补领1—6月的补发低保资金。建议错开领取时间,避免拥挤的情况发生。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低保数字】每年增加保障资金1.1亿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记者从长沙市民政局了解到,长沙市目前共有城市低保对象5.24万户11.5万人,农村低保对象9.3万户18万人。此次低保大幅度提标,全市每年需增加保障资金11879万元,其中,城市低保增加6898万元,农村低保增加4981万元。 tujian.org
长沙市民政局副局长伍仁华介绍,此次低保标准提高后,长沙的低保标准在全国处于中等偏上的水平,在中部六省省会城市中,无论是城市低保还是农村低保,长沙的标准暂时都是最高的。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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