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部门:偶尔出错可视为“工作失误”,屡次发生要处罚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超市价格老出错最高罚5000元 tujian.org
这两周,长沙两大超市接连发生价格出错事件:前者是新一佳井湾子店,经过一周时间仍没和消费者协调好;后者是家乐福芙蓉店,出现错误后迅速处理了消费者的投诉。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长沙市物价局副局长熊景业昨天上午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超市偶尔发生价格错误可以视为“工作失误”,如果屡次发现同类问题,将按价格违法行为进行处理,可按《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一条第三项之规定,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新一佳井湾子店:已经完成价格系统维护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新一佳井湾子店价格出错事件的处理结果并非那么圆满。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投诉者谭先生昨日上午再次致电本报称,价格差错发生后,新一佳井湾子店始终不敢书面承诺“今后减少类似错误”。谭先生气愤地说,为了1.6元的价差,他4次到新一佳讨要说法,却一直未引起他们的重视。“我并非小题大作,因为附近居民多次发现类似的事件。”谭先生无奈地称,将以“再不去新一佳购物”作为自己的态度。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事实上,三湘都市报上周连续刊发新一佳井湾子店价格出错的报道后,引起了湖南新一佳高层的重视。相关负责人曾宪章曾表示,一定会妥善处理好消费者的投诉,并且承诺7月10日前改好价格系统,以减少类似错误的发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曾宪章昨日上午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再次表示,愿意无条件向消费者道歉,不过消费者要求的书面道歉形式不能接受。目前,新一佳井湾子店已经完成了价格系统维护,对店内商品的价格也进行了多次核实,今后基本上可以保证不出类似差错。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长沙市物价局:老出错将构成价格违法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我们一直在关注贵报的报道。”昨日上午,长沙市物价局副局长熊景业说,本报连续刊发的超市价格出错的报道非常有意义,已引起物价部门的高度关注,他们将会采取相关行动。 tujian.org
熊景业还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标明的费用”的规定,上述商家的行为已构成价格违法行为。按《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物价部门可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一家超市内偶尔发生价格差错,可以视为工作失误,如果屡次发现同类问题,物价部门将按价格法进行处罚。”熊景业提醒广大消费者,发生类似事情时,首先应该保留证据,及时向12358投诉。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我们希望有更多市民和谭先生一样,懂得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熊景业说,这也是为长沙创建文明城市作贡献。-记者鲁军实习生贺文 tujian.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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