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晚报6月27日讯 《房屋登记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7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配合《办法》的施行,长沙市房产局昨日公布了配套的具体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为配合7月1日起实施的《房屋登记办法》,长沙房地产管理职能部门正在升级开发房产综合管理信息新系统。新系统设立了组合抵押,公积金抵押贷款不足部分可直接办理银行抵押贷款;开发商办理商品房栋证初始登记将由按栋办理改为按户办理等。供全市开发企业现行使用的商品房网上签约及资金监管系统,自今日下午5时至30日上午8时将停止使用。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7月1日起,市房产局相关业务窗口将按《房屋登记办法》规定受理业务,届时业务大厅会摆放新《登记须知》。新系统在试运行过程中将有所调整并不断完善,其间或对个例稍有变动,但大体上不会造成影响。此外,市房产局开通了“大户”窗口、“中介”窗口。同时,开通 “绿色通道”,专门服务老弱病残群体,实现更加人性化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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