潇湘晨报6月2日讯 省卫生厅近日下发《湖南省甲型H1N1流感医疗救治应急预案(2009年修订第一版)》,该预案要求,发现疑似病例,定点医疗机构应立即组织院内专家组会诊,按传染病报告程序报告当地疾控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并配合当地疾控机构及时采样送检,进行甲型H1N1流感病毒特异性检查,并实行单间隔离,及早给予达菲治疗。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省卫生厅明确,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即可诊断为疑似病例:1、发病前7天内与甲型H1N1流感疑似或确诊病例有密切接触(在无有效防护的条件下照顾患者,与患者共同居住、暴露于同一环境,或直接接触患者的气道分泌物或体液),出现流感样临床表现;2、发病前7天内曾到过甲型H1N1流感流行的国家或地区,出现流感样临床表现。3、出现流感样临床表现,甲型流感病毒检测阳性,但进一步检测排除既往已存在的亚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省卫生厅表示,各级定点医疗机构负责收治疑似病例。省级定点医院为:中南大学湘雅医院、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省儿童医院、长沙市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中心。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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