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4月28日讯 今天,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省直公积金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相关政策流程的决定》,宣布从今年5月1日起,对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有关政策流程进行调整,主要包括降低提取门槛,放宽时限要求,扩大覆盖范围等内容。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降低提取门槛是这次调整的一大亮点。调整后,将取消以往公积金“只贷不取”或“只取不贷”的限制,实施“可贷可取可对冲”的政策,即:贷款客户既可以选择“对冲还贷”,也可以选择提取公积金,或者在提取公积金之后再办理“对冲还贷”,实现按需选择。同时,职工或其配偶、直系亲属(同一户口簿内父母和子女之间)遭受重大疾病或重大灾害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也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新的操作流程对符合条件提取公积金的时限进行了放宽或取消。主要包括:对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的,提取时限延长到2年内;对于全部提前还清贷款本息的,提取时限延长到6个月内;对于改制、破产企业的职工,取消2年后方可提取的限制,调整为在单位破产清算后即可由单位统一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此外,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覆盖范围也相应扩大。这次调整首次明确,省内其他城市的职工只要符合相关规定,在长沙买房时可在省直中心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鼓励和支持职工在结清原有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前提下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此外,二手房个人公积金贷款最长年限由10年延长为20年,“银转按”贷款最长年限由20年延长为30年。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省直公积金中心负责人介绍,这次调整政策流程,主要是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条例》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并报监管部门同意,旨在最大限度发挥住房公积金政策效益,尽可能满足职工群众的期望要求。据悉,省直公积金中心主要负责省直单位、大专院校、中央驻长单位共计2000多家、20多万职工政策性住房资金的管理工作,截至今年3月31日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73.54亿元,累计发放贷款40.28亿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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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冲还贷”指省直公积金中心2007年9月以来推出的“月对冲还贷”和“年对冲还贷”业务。“月对冲还贷”指使用借款人(对冲还贷人)及配偶(共同对冲还贷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来冲抵部分或全部月还款额的操作方式;“年对冲还贷”指每年使用借款人及配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来冲抵一次部分贷款本金的操作方式。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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