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心城区“禁摩”怎样才可行?电动车上路,究竟可搭乘一个多大的孩子?电动车驾驶人违章,罚多少合适?12月5日上午,经长沙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同意,长沙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召开听证会,就《长沙市城市道路交通秩序管理若干规定(草案)》中的重要事项举行听证,18位通过网络、报纸等途径公开征集的陈述人及31位旁听人各抒己见。在辩论环节,甚至出现多人同时争抢发言机会的场面。 tujian.org
12月5日的听证会内容包括:对草案规定的市区内禁止摩托车通行、分步骤实施的意见;对草案规定的市区内规范电动车、电动自行车通行的意见;对草案规定的市区内限制货运机动车通行的意见;对草案规定的行政机关的权限责任和车辆所有人、驾驶人的权利义务的意见。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18位陈述人中,包括行人代表3人,货运经营者代表3人(公司、货运驾驶员、受货单位代表);摩托车、电动车和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代表4人,经销商代表1人;公共客运、交通行业代表3人;行政管理部门代表2人;律师和道路交通管理专家2人。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据悉,该草案已经长沙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初审,在本月下旬召开的长沙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还将对修改后的法规草案进行第二次审议。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焦点一:市区禁摩,“市区”如何界定?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对草案规定的市区内禁止摩托车通行、分步骤实施,多数陈述人表示赞同,但“市区”概念到底如何界定,不少代表有自己的看法。省政协《湘声报·法制专刊》的周正良表示,禁摩区应分区域进行,先在中心城区禁,并逐步扩大至二环范围内。“全面‘禁摩’应只控制在二环线内,不宜扩大至全市。”周正良说,长沙市区的规划建成区范围极广,有些边沿市区实际还是城郊接合部,禁止摩托车通行并不现实。 tujian.org
也有两位陈述人旗帜鲜明地反对禁摩。中南大学退休人员李觉新表示,摩托车是合法的机动车辆,应与汽车有同等“路权”,交通安全、交通秩序、环境污染都不能构成“禁摩”的充分理由,因为上述问题,汽车同样存在,有的甚至更严重。“禁摩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给汽车创造更好的出行环境,这是没道理的。”李觉新说,如果提出禁止小汽车上路,摩托车能跑得更惬意,且上述问题都能得到改善,但“禁止汽车上路”显然会被认为是天方夜谭。处于社会弱势的一方向强势的一方让路,有失公平。 tujian.org
焦点二:电动车只能搭12岁以下孩子?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对草案中第九条第一款和第二款中关于限载成人的规定,来自湖南省委党史研究室的石海觉得不尽合理,“只准搭载12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应修改为“只准搭载16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石海表示,制定这一规定的出发点,是担心电动车负载过重影响其制动性。“但实际上,现在的少年儿童已不是我们那个吃肉当打牙祭的年代,在充足的营养条件下,目前12岁的儿童,也就是小学五六年级的学生,体重超过50公斤已司空见惯,校园小胖墩比比皆是。”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石海表示,50公斤的小学生与成人在体重上几乎没什么差别。这一条款的规定有失前瞻性。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本场唯一一位法律界代表,湖南涉外经济学院法学部主任李法兵也觉得,如果出于安全考虑,只能是12周岁以下的儿童才能搭乘电动车、电动自行车,这一规定无合理性。“上述两类车行驶中的安全无非与重量有关,如果硬性以年龄为限,不仅执法不便(儿童无身份证,只能每天带户口本出门),更与立法宗旨与安全实际不符。”李法兵认为,12与16周岁之间的初中生正值家长呵护有加的年龄。根据草案规定,该群体既不能骑车也不能搭乘,他们的正当权益被剥夺,明显有失共允。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焦点三:电动车主违章,罚多少合适?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第一个发言的陈述人王勇监,表示非常赞同加强对电动车的管理,但草案中对驾驶人违章时,到底该处多少罚款应当“更具弹性。”同时对机动车、电动车处罚要平等,不能有歧视。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来自湖南日报发行公司的袁礼成认为,草案第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未悬挂编号牌的电动车上道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驾驶人处以200元罚款”,建议改为“处以每次100元罚款”,罚款时应开具罚款单和发票,严禁交警借机乱罚款,索拿卡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焦点四:限制外籍货车应有相应配套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来自高桥大市场储运部的胡森炎关注的是,市区内限制货运机动车通行对城市物流业将产生的影响。“高桥大市场每天有4000多吨货物进出,如果全面禁止外籍货车通行,势必对市场多项供应产生影响。”胡森炎说,绕城高速周边并没有大型停车场,仅高桥大市场每天就有二三百台外籍货车进出,如果不能入城,停放在哪里装卸货物? tujian.org
财经专栏作者易鹏表示,禁摩限电,并大力发展公共交通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对限制货运车辆通行影响到市场进出,易鹏认为,随着城市的扩张,原来地处城郊的高桥大市场等地目前已变成居民聚集的生活区,禁止货运车辆通行的措施,或有利于产业及市场的自我调整。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焦点五:被乱罚多罚,申诉权利在哪?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陈述人杨立新在翻阅草案后发现:有近40%%的篇幅都在陈述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如果被乱罚或者多罚,草案中却看不到驾驶人的申诉权利在哪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李法兵也表示了类似观点。对草案第十条规定“对违反道路通行规定的,交通警察应核实驾驶人身份,驾驶人应当出示身份证明”,李法兵说,这与2004年实施的《居民身份证法》有冲突,并不是什么情形交警都可以随意核查市民身份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李法兵还表示,对草案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中关于“扣留车辆”的行政处罚规定没有法律依据,地方性法规不得超出法律、行政法规顶格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扣车属于短期剥夺公民财产权的行为,只有法院裁决才能予以执行,此规定亦与《物权法》冲突。”他建议取消扣车的条文。另外可做如下规定:对一般性违反道路通行秩序规定的行为,交通警察可以对驾驶人进行教育,对拒不接受教育者,可以扣留同型号牌一周以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旁听代表:电动车实行“限量上牌”符合长沙实际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旁听代表熊兆武是一位“老长沙”,有限的听证时间内,老熊幸运地获得了一个发言机会。他提到了一个众多陈述人代表没有考虑到的地方。对于草案第七条规定,对一定期限后,“长沙市区内新购的电动车将不予备案、编号,并禁止未悬挂编号牌的电动车上道路行驶”,老熊表示了担忧:一旦长沙不再允许电动车上牌并限制无牌电动车行驶,大量的电动车经销商必将全面退出市场,那么,长沙市现有50多万辆电动车保修该去找谁?熊兆武表示,考虑长沙的实际情况,建议应在一定期限后,仍对电动车实行总量控制,实行“限量上牌”。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类车行驶中的安全无非与重量有关,如果硬性以年龄为限,不仅执法不便(儿童无身份证,只能每天带户口本出门),更与立法宗旨与安全实际不符。”李法兵认为,12与16周岁之间的初中生正值家长呵护有加的年龄。根据草案规定,该群体既不能骑车也不能搭乘,他们的正当权益被剥夺,明显有失共允。 tujian.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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