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湘都市报9月30日讯 10月1日起,又有一批法律法规将正式实施,为百姓的住房、出行提供新的便利和保障。据公安部发布修订后的《机动车登记规定》,从2008年10月1日起,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的时限将由5日缩短为2日,对申请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补发时限也将由15日缩短为1日。改进号牌号码选取方式,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由机动车所有人自编自选机动车号牌号码,将号牌号码的选择权交给群众,使群众能真正选到自己喜好的号牌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