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2008年9月29日至10月5日放假,共7天。其中,10月1日、2日、3日为法定节假日,9月27日(星期六)、28日(星期日)两个公休日调至9月29日(星期一)、30日(星期二),10月4日(星期六)、5日(星期日)照常公休。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节假日期间,各地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2008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