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广军 通讯员 罗长华 袁建斌)专在长沙火车站附近的公共汽车站游荡,眼睛盯着车上女子的金项链[XiangLian],瞄准时机抢了就跑——29岁的澧县人孙某用这种作案[ZuoAn]手法,去年[QuNian]8、9月间连续作案[ZuoAn]4起,抢得价值[JiaZhi]2万余元的金项链[XiangLian]。记者昨日从芙蓉区法院了解到,该院于近日一审宣判此案,孙某因抢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万元。 织梦好,好织梦 “我挤上车之后,突然感觉脖子上一疼,用手一摸,金项链[XiangLian]已经不见了;一回头,就看到车下一个年轻男子跑开了……”去年[QuNian]8月19日,被害人徐某在乘坐113路公交车经过长沙市火车站公交车站时,被站在车下的孙某抢走一条价值[JiaZhi]5425元的金项链[XiangLian]。随后的8月28日、8月29日、9月2日,孙某在火车站附近4次作案[ZuoAn],共计抢夺财物价值[JiaZhi]22144元。 本文来自织梦 孙某多次作案[ZuoAn]后被警方锁定,去年[QuNian]9月5日14时许,长沙市火车站综治办的2名协管员在火车站公交南坪发现了孙某,并将其抓获扭送公安机关。 dedecms.com 芙蓉区法院经审理认为,孙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然夺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夺罪,且数额巨大。遂作出了上述判决。 本文来自织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