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一大早,蔡师傅驾驶着151路公交车从桥北上了南京长江大桥,可离北堡还有200米时,离合器突然坏了,车子不往前走,反而向后溜。有着30年驾龄的蔡师傅见状赶紧刹车。满满一车的乘客陆续下车,很多上班族都露出了焦虑的神情,这时,私家车主叶先生刚巧路过,他热心地招呼大家上车。仅仅10分钟,几辆私家车以及相继路过的三四辆其他线路的公交车,就将80多名乘客全部带过大桥。“南京人的素质,还是高的,这社会上好心人,还是多的。”不少乘客纷纷感慨,一件小事让他们在寒冷的早上感到了温暖。
□快报记者 郝多
公交车大桥上抛锚 私家车、公交车齐帮忙
昨天早上7点20分左右,151路公交车载着满满一车乘客从柳州路方向开往鼓楼。车上北引桥才100多米,突然就走不动了,“离合器不起作用了,估计是弹簧断了。”蔡师傅果断拉了手刹,然后告诉全车乘客:“公交车出故障了,大家下车吧,不过请大家站在旁边等,不要着急,马上有车全带你们‘过走’。”
蔡师傅说的“过走”,就是等下一班151公交车来,将这些乘客带走。“我们早高峰时是3分钟发一班车,下一班车很快就来的。”
早上七八点,大桥本来就很堵了,公交车抛锚,还占据了一股车道。寒风中夹杂着小雨,80多名乘客焦急不安地在慢车道上翘首以待,这样的景象有些混乱。
私家车车主叶先生放慢了车速,贴着慢车道行驶,他摇下了车窗:“着急上班的赶紧上来吧。”紧跟着叶先生车后的,还有一辆红色的马自达6和一辆灰色的小轿车,迅速带走四五个着急上班的年轻人,“应该都是私家车主,顺道带人的。”叶先生说。
几辆私家车走后,没两分钟,一辆156路公交车行驶过来,满怀期望的“滞留”乘客们一看不是151路,都有些失望。没想到156路居然停了下来,蔡师傅跑到司机车窗下,说了两句话,156路的车门便打开,哗啦哗啦上了十几个乘客。
紧接着,132路、168路,连着好几辆非151路的公交车都停了下来。这些车根据自己的载客量,分批免费带走了80多名“滞留”的乘客。“从车子抛锚,到这些乘客全部过走,10分钟左右。”蔡师傅说,半个小时后,车队的清障车赶到,将坏了的151路拖走。
40岁的叶先生在南京开公司,昨天一大早,他开车从桥北去草场门上班。车开上大桥后,他看到前方有一辆公交车抛了锚,于是下意识地开过去载人。
“一大早,大家都赶着要去上班,能帮肯定要帮一下。”叶先生说,上车后,3名乘客死活要给他“汽油钱”,“有掏10元的,也有掏50元的,但是我告诉他们,我只是顺路带你们一段,要是收费,我不如办个运营证了。”
可是3名乘客还是执意要付钱,叶先生只好放狠话:“你们要是给钱,就下车吧。”最后,叶先生将两名乘客放在了大桥南路,一名乘客放在草场门。“我也不会刻意绕道送,就是根据我的路线把他们放在合适的地方。”
“只是举手之劳,我特别能理解这些上班族,因为我也经历过,他们很可能因为迟到1分钟被扣罚不少钱。”叶先生说,他是去年7月搬家到桥北的,从那时起,他就经常“顺道载人”,“算算也有20多次了,有车子半路抛锚的,有腿脚不方便的老人拦车的,还有骑电动车骑不动的。”
叶先生说,他第一次载人,就是看到一个40多岁的父亲骑车带着一个10多岁的孩子,“大概是电瓶车的功率太小吧,上坡时,父亲显得很吃力,当时我因为堵车,就摇下车窗说‘把孩子放在我车上,我帮你带到大桥南路吧’。孩子的父亲不相信我,我就把驾驶证押给他。”
私家车主:我都顺道载人20多次了
声音
公交司机:我能帮肯定要帮一下
叶先生和几位私家车主带走几名乘客后,156路公交车第一个路过此地,也带走了10多名乘客。
当班驾驶员,24岁的毕佳佳才刚刚转正两个月,“当时我看到151路停在前面,就猜到肯定是抛锚了,所以我特意减慢了车辆速度,想帮帮忙。这时,蔡师傅又跑过来跟我说让我帮忙带些乘客,我就打开车门,让他们上车。”
毕佳佳说:“公交本身就是为人民服务的行业嘛,带几个乘客也不费什么事,况且151路那么拥挤,连门都打不开,就算等到下一班,也上不了几个人,这时候我能帮肯定要帮一下。”
据蔡师傅说,在156路走后,还有168、132等线路的公交车都停下来载客,这才让80多名乘客在短短10分钟内就全部被带过大桥。
156路车队负责人肖平告诉记者,151、168、156等公交线路都同属于南京市公交总公司,也都归江北客运部管理,“虽然车队的规定是本线路车辆抛锚,本线路派车过客,其他线路没有责任带客,但是鼓励大家能帮忙尽可能帮忙。”
如此“做好事”
是否有风险?
尽管做过20多次这样的好人好事,但叶先生仍非常担心被误认为是“黑车”。叶先生承认,昨天在“下决心”载人前,他从后视镜里观察了很久,担心有客管部门的人员,“我担心了很久,怕遇上‘钓鱼执法’。”对此,南京市交通运输局运管处宣传科孙科长告诉记者,只要不收任何费用,双方不存在利益关系,就不算违法营运。
那么,叶先生这种好心的行为会不会存在风险?江苏宁辰律师事务所杨朝江律师表示,驾驶员与同乘人员的法律关系虽然属于“好意同乘”,但一旦出了事故,承担责任的首先是驾驶员。但私家车不是营运车辆,驾驶员驾驶经验要求与运营车辆驾驶员不同,个人自愿选择这种方式,理应预计到风险,因此也要承担责任。由于驾驶员出于热心、又是无偿,法律上一般倾向于减轻驾驶员责任。
“公交车驾驶员属于职务行为,带不带乘客需受到车队统一指令,司机不适宜带有个人情感载客,一旦出了事故,法律并不会酌情减轻‘好心’驾驶员的责任。”杨朝江说。
被“捎一段”的乘客
请拨96060
“我们3位乘客只好在心里感激这位车主……为此,特提出表扬。深感我们南京人的素质,还是高的,这社会上好心人,还是多的。”昨天下午,3位乘客在帖子里这样说。不过,记者拨打发帖人电话,始终没能联系上他。相信那些乘坐上其他几辆私家车的乘客,和那些搭上156路、168路等公交车的乘客们,内心也有着和这位乘客一样的感激,如果您也是当时151路车上的乘客,您也被好心的南京市民带过大桥,请拨打我们的热线电话96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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