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京4月29日电 (记者 凌军辉)记者从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通过加大对企业工资分配的宏观调控力度,今年全市企业工资增长将不低于13%。同时,南京还将实施社区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工程,进一步拓宽劳动争议协商调解渠道。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人士介绍,今年南京不断健全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及时发布工资指导线、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人工成本等企业工资宏观调控信息,探索建立工资指导线备案制度,企业工资增长基准线原则上不低于13%。同时,大力推进工资集体协商,不断扩大工资集体协商覆盖面,全市已建工会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达90%以上。
在劳动争议案件处理上,南京今年将进一步拓宽劳动争议协商调解渠道,实现社区调解组织与街道调解组织、街道调解组织与区县调解仲裁机构的对接。在科技园区、创业园区、工业园区中建立区域性、行业性劳动争议协商调解组织,力争调解、撤诉结案的案件数高于结案总数的70%,各类调解组织调处劳动争议案件数不低于案件处理总数的50%。强化案件全程督监,实行“阳光”仲裁,防止权力滥用。
在劳动者维权投诉方面,南京还将研发用人单位电子地图,准确定位用人单位地理位置,及时反映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基本情况,提高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率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此外,依托现代信息技术,探索和拓展监察执法移动传输信息功能,实现监察执法现场传输图片信息、移动查询系统信息、实时掌控执法现场情况。
分享到:
欢迎发表评论我要评论
微博推荐 | 今日微博热点(编辑:SN0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