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新闻广播新闻热线025—96110接到投诉:盐城阜宁县三家大品牌牛奶代理商,暗地里联合共同经营,与县城、农村各大超市商店签订牛奶专营协议,买断这些超市商店的牛奶经营权,严重影响了其它品牌牛奶及乳制品的销售。为此,记者前往当地进行调查。
洪先生是阜宁县某品牌花生奶的代理商,做了已经十几年了,近日,他突然遇到一个奇怪的现象,大部分超市拒绝代销他的产品,有的甚至要求退货:“就是不能再卖你们的货了,卖你们货有关费用就没有了,不但费用没有,他们还不供货给我们。”
经过多方了解,洪先生才弄明白事情的真相。原来,阜宁县三家大品牌的牛奶代理商暗地里悄悄联合起来,与县城和乡镇各大超市商店签订相关牛奶专营协议,买断了这些超市商店的牛奶经营权。为了达到目的,三家牛奶品牌的代理商按照签订的协议每年都会付给超市和商店一定的买断费:“就是你卖我们的牛奶,那就不准卖其它任何品牌的牛奶。”
牛奶经营权被买断,超市商店只能经营两三种品牌的牛奶及乳制品,价格自然有所抬升,销量也随之下降。两家商店的营业员说:“(营业员1):像我们销售要降到百分之三十到四十。(营业员2):我过年进的一批货到现在都卖得少,还是压在仓库里面。”
那么,签订牛奶专营协议,买断超市商店牛奶经营权,排挤其它品牌同类产品的行为,是否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呢?记者采访了阜宁县工商局公平交易科科长陶长庆:“今年元月份就相应的收到对这方面行为的举报投诉,我们立即组织精干人员对这个案件进行深入调查。”
陶长庆表示,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品牌牛奶代理商在专营协议中提出,只经营其代理的品牌牛奶,不许经营其它品牌牛奶的行为是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这种行为已经构成通过格式合同、协议来排除竞争对手的行为,应该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这种行为得到证实以后,我们收集相关证据,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来依法作出处理。”
目前,阜宁县工商管理局已开始收集有关证据,以便进一步作出处理。
【江苏新闻广播记者(南京地区FM93.7)沈春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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