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网北京4月28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江苏邳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县级医院的起付线日前由400元摇身一变,变成了600元。而变更的文字记载,居然只是邳州市里的一份会议纪要。
王先生的小孩是今年1月17号出的院,在办理新农合报销时发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起付线是600元,而王先生提供的邳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011年4号文件显示,起付线是400元,自2011年7月18日起执行。
王先生:出院之后,我去报销发现报销的起付线是600,而按文件是400,按55%报销。我们隔壁的睢宁县等地方,执行的都是按起付线四百元的标准执行的,为此我去找(邳州)农合办刘主任,去了三次都以开会为借口出去了,和我呆在一起的时间不超过一分钟。
记者咨询邻近的新沂市农合办,工作人员证实了王先生的说法。
记者:新沂新农合起付线是多少?
工作人员:县级医院是400。
据了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在保障农民获得基本卫生服务、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那么,邳州市农合办真的敢公然违反政策上调起付线吗,他们的政策依据又是什么?记者辗转通过邳州市委宣传部找到了邳州市卫生局农合办主任刘洪富,他向记者提供的依据是2011年11月15日徐州市召开的一个农村合作医疗专题会议,该会议形成了一个会议纪要,把省、市、县、镇的新农合的起付线分别调整为800、800、600、400。
刘洪富:我们依据的是2011年11月15日徐州召开了“农村合作医疗专题会议”,从2012年元月起将二级医疗机构的起付线从400元调整到600元。
没有正式下发执行文件,会议纪要能不能作为文件来执行?新农合标准为何能说改就改?
邳州市卫生局办公室副主任胡化勤这样解释。
胡化勤:对于上面的精神,下面贯彻执行有两种途径,一个是文件贯彻执行;第二个是通过会议也可以贯彻执行,在会议的时候,领导讲话不一定有文件,下面也一样执行。
据了解,会议纪要是记载、传达会议情况和事项所使用的公文。它的依据是会议材料和会议记录。同时它又是对会议议定事项的概括和归纳,所以一经下发,便对有关单位和人员产生一种指示作用和约束力,实际上起着决议的某些作用。
但会议纪要具不具有法律效力是有争议的,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邱鹭风认为会议纪要不能按政府文件执行。
邱鹭风:会议纪要不能按政府文件来执行。因为会议纪要肯定不在固定的行政文件的范畴,至少程序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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