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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岁少女6.2万卖掉亲生子获刑两年半
2012-05-17

  晨报讯(通讯员 张宝林 高峰 记者 姚均祥) 为了隐瞒自己的生育史,也为了摆脱将来的生活压力,少女竟将自己的亲生骨肉卖给了别人。江苏沭阳、昆山与山东郯城三地警方联手,成功侦破一起未成年少女与他人合谋,拐卖亲生骨肉的案件。

  男友入狱 少女产下男婴

  1994年出生的李晓雅,自小就贪玩,经常进入一些娱乐夜店玩耍。2009年,偶然的机会,李晓雅与同在沭阳居住的帅小伙朱明相识。二人不顾一切地走到一起,过起了“夫妻”生活。好景不长,2009年7月12日,朱明因聚众斗殴被警方逮捕,此后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男友被送去服刑的那一天,李晓雅捂着自己微微隆起的小腹对男友如泣如诉:“请放心改造,我与孩子在家等你!”朱明的母亲徐女士却对这段婚姻不看好,多次劝“儿媳”打掉胎儿,但李晓雅说什么也不答应。2010年2月,李晓雅顺利产下一男婴。

  隐瞒生育史 又与他人同居

  尽管做了母亲,李晓雅的玩心不改。生下孩子不到半年,她便不顾家人的反对,与一群小姐妹来到了昆山打工散心。在打工期间,李晓雅隐瞒自己的生育史,与同乡帅哥张威热恋并同居。一次聊天时,李晓雅不经意的一句“自己曾生过一个男孩,小孩的父亲去坐牢了”,引起了在座的山东人张亦的注意。张亦见有利可图,立即来了精神,竟劝说其将孩子送给别人养,并表示可以立刻帮其联系到一户人家。

  6.2万元卖掉亲生骨肉

  后来,张亦将李晓雅叫到家里吃饭,继续做她的工作。见李晓雅未表态,当时就用手机与买家联系,并让他们准备好钱。一提到钱,李晓雅知道张亦是在帮她卖孩子,顿时紧张起来:“卖小孩是会吃官司的!”接下来的三天里,张亦对李晓雅穷追不舍,见李晓雅如此不开化,张亦的女友王芹坐不住了,她也开始劝说李晓雅。李晓雅最终同意了张亦的建议。

  2010年农历十月,张亦及其女友与李晓雅一起来到沭阳带孩子。为了不引起怀疑,李晓雅以带孩子到朋友生日聚会上玩为由,将孩子从母亲家抱走。李晓雅从超市买了一些孩子用的东西交给张亦,想最后尽一点做母亲的义务,并一再嘱咐张亦:“让那家人一定要好好待孩子!”最终,张亦以6.2万元卖掉了这个孩子,并将其中的5万元给了李晓雅,另1.2万元据为己有。

  防止惹麻烦 竟写下保证书

  为了“安全起见”,2011年11月,张亦还自作聪明地让李晓雅根据他的意思,写一份保证书给他,其内容为:本人因生活所迫,将一子委托朋友张亦抚养,今后无论发生任何情况,将不再认亲,抚养权由张亦所有,不向其收取任何费用,也不付其寄养费,不再追究任何责任,并保证不存在买卖行为。

  毕竟过去娱乐场所享受惯了,五万元钱到手之后,除了还了两万元账,剩余的3万元钱,时间不长就被李晓雅挥霍一空。而张亦及其女友从此换掉手机卡,再也不与李晓雅这个“朋友”联系了。

  孩子的奶奶跑到昆山报案

  孩子“送”人后,李晓雅换掉了手机号码,任凭自己的父母、 “婆婆”费尽心机地找她,就是躲在热恋的氛围中,不与家里任何人联系。2011年6月份的一天,孩子的奶奶徐女士从李晓雅的一个朋友处得知,她与另一个同乡男孩同居在一起。顺着这个线索,徐女士很快找到男孩家,向其父母告知实情。男孩的父母随即电话通知儿子,把李晓雅带回沭阳,问个究竟。

  到沭阳后,李晓雅仍不肯说出孩子的真实情况。为防万一,他们当天就将李晓雅带到了派出所。在民警面前,李晓雅仍然撒谎,称孩子被交给了在昆山打工的女同事抚养,这位女同事要给她2万元钱,她拒绝了。并写下一份保证书,保证在10天内将孩子送到徐女士手上。但十天过后,徐女士非但没见到孩子,李晓雅的电话也打不通了。于是,她找到派出所民警,请教解决办法。当班民警让她速到昆山报案。

  少女妈妈被判两年半

  昆山警方接到报案后,立即展开侦破工作,2011年7月将犯罪嫌疑人李晓雅抓获归案,次日,张亦也被刑拘到案。在山东郯城警方的配合下,2011年7月21日,孩子被成功解救。

  2012年2月21日,江苏沭阳县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以被告人李晓雅、张亦犯拐卖儿童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依法追缴两名被告人的违法所得。一审判决下达后,张亦以其没有拐卖被害人,没有从中分得钱款,不应构成拐卖儿童罪;以其在本案中处于居间介绍的地位,应认定为从犯;以其协助公安机关解救被害人,具有立功情节,原审量刑过重等为由,提出上诉。经过审理,2012年5月14日,宿迁市中院对此案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文中当事人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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