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王穗 邹荣 首席记者徐小勇报道:28日,记者从南昌市经开区检察院获悉,检察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了经开区检法两院《关于建立民事行政审判与检察工作衔接机制的意见》。该意见从检察建议、抗诉案件的再审、支持起诉、公益诉讼、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服判息诉、调阅案卷等八个方面对该区检法两院民行工作作了具体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意见》规定,针对区法院在民事审判、行政诉讼及执行活动中出现的问题,检察院可以向区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建议区法院自行纠正。区法院对区检察院的检察建议应当予以重视,确有错误应当依法自行纠正,并将审查或纠正结果回复区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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