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王忠华)为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政务公开、民主评议和社会监督,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将开展“阳光计生行动”,即实行“阳光管理”、“阳光服务”、“阳光维权”,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尊重和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增强基本国策公信力,把全省人口计生系统建设成为人民群众满意的服务型政府部门及公共服务行业。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这项活动的具体做法是,确定3个省级“阳光计生行动”示范点,每个市、州确定1个本级“阳光计生行动”示范点。同时,各市、州要制定本地区2008—2010年“阳光计生行动”三年规划;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制定政务信息公开制度,按照公开、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为重点,依法、及时、准确地面向社会公开人口和计划生育有关办事依据、办事内容、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结果、办事纪律等。深入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为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尊重和保障人民群众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有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省人口计生委将开通“12356阳光计生服务热线”,通过语音服务和人工服务24小时为群众提供咨询、办事指南,接受群众投诉举报、意见和建议等服务。同时,建立限时办结制,增强监督维权实效;开展民主评议和执法监察活动。力争用3年时间,使全省90%以上的县(市、区)人口计生局达到示范点的要求,即: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公开及时、全面、真实,群众知晓率达到80%以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切实做到依法行政不侵权,优质服务不失信,廉洁爱民不谋私;依法管理水平明显提高,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明显改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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