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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3月18日成立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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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报讯(记者 祝汉宾) 经自治区政府批准,内蒙古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3月18日在呼和浩特市挂牌成立。
据介绍,该中心将承担制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技术标准和工作规范、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和数据库建设、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理论研究、学术交流、人才培训以及相关业务咨询服务等任务。自治区文化厅厅长王志诚在为该中心揭牌后表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的成立标志着我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有了正式的工作机构,对于切实推进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我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丰富多彩,蒙古族长调民歌已经于2005年11月被申报为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呼麦申遗工作也进入了冲刺阶段。截至目前,我区已有49个项目入选国务院公布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有10人入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我区也公布了首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140项以及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208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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