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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内蒙古投入23亿为民办“十件实事”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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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日报2月12日讯(记者 魏娜)2009年,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继续承诺为群众办好“十件实事”。内蒙古自治区本级财政共安排23.03亿元,其中新增投入约7.45亿元,及时解决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
这十件实事是:
一、内蒙古自治区全年增加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资金2.04亿元,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城镇低保提标资金1.22亿元,将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在2008年的基础上平均提高30元,达到160元以上,保障人数达到85万人。
二、内蒙古全年增加提标补助资金2.03亿元,自治区本级财政承担1.22亿元。全区农村牧区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标准在2008年的基础上再提高15元,覆盖全区113万农村牧区贫困人口。
三、从2009年1月1日起,内蒙古全区按照增幅不低于上年人均养老金的10%约105元/月的水平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
四、内蒙古自治区各级财政共投入3.04亿元,自治区本级财政预算安排7695万元,比上年增加3186万元,将内蒙古全部盟市推荐为国家级试点,全面推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力争实际参保人数达到380万人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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