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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来全区法院受理各类案件235784件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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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上午,在自治区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上,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王维山向大会作了《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08年,全区法院系统共受理各类案件235784件,审执结219238件。全区法院系统发挥审判职能推进“北疆安全稳定屏障”建设,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的犯罪,坚持“严”字当头,绝不手软。全年共审结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和盗窃、抢夺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6530件,判处犯罪分子8993人。对杀害英雄民警宝力格的罪犯张兰同依法判处死刑;对满洲里市温德斌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故意伤害等涉黑犯罪,数罪并罚,从重惩处,有力震慑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全区法院系统加大对各类职务犯罪的惩处力度,审结贪污贿赂等案件436件,判处罪犯350人,促进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各级法院针对人民内部矛盾,坚持调节优先原则,以化解矛盾为主线,以案结事了为目标,全年民事调解结案52473件,调撤率达到66%。
全区法院系统围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在2008年依法审理制售假冒伪劣商品、非法经营、非法传销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240件,判处犯罪分子222人。其中,对涉案金额达1.1亿元的“蚁神”非法集资案两名主犯分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和无期徒刑,有力打击了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全区各级法院全年共审结清理企业和金融债权案件567件,涉案标的额13亿元,审结各类合同、破产以及矿业经营纠纷40383件,涉案金额45亿元;加大对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力度,全年审结专利、商标、著作权侵权和不正当竞争等知识产权案件295件;围绕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充分发挥“服务三农三牧”的职能,审结土地草牧场承包、流转和伪劣农资以及破坏生产等案件2450件;围绕建设生态屏障战略,进一步增强环境保护意识,共审结环境污染案件124件,涉案标的金额1552万元,促进可持续发展。
全区法院高度重视涉及民生案件的审判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2008年全区法院系统共审结劳务合同、劳动争议等纠纷18247件,涉案标的金额达2.1亿元,维护人民群众的劳动权益;审结医患纠纷、医疗保险、交通肇事以及重大责任事故等案件2249件,结案标的金额1.8亿元;审结涉及征地、拆迁、物业、供暖和房地产等纠纷5949件,确保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着力保护老人、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全年共处理婚姻案件41218件、赡养扶养抚育案件2297件;全区法院积极开展“清欠”专项审判执行活动,为农民工追回欠发工钱1.7亿元。2008年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110085件,及时有效地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全年共巡回审判案件20484件,减轻了群众诉累;大力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共为6516件案件当事人减免缓诉讼费1743万元。
从4月1日《关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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