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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期间自治区地税局为17万户纳税人减免税费50多亿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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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高志华)十五期间,自治区地税局通过制定和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共为17万户纳税人减免税费50.74亿元,通过完善税制拓宽税基增加税收14亿元,这一减一增,有力地扶持了企业发展,促进了经济增长,提升了产业结构,调节了社会分配,为促进全区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十五期间,自治区地税局认真贯彻执行了西部大开发、加快第三产业和文化产业发展、支持农牧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支持下岗职工再就业等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使全区17万户纳税人享受了税收优惠政策。其中,减免营业税、个人所得税59568万元,16.6万户纳税人享受了减免税优惠政策,累计为下岗失业人员减免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9115万元,惠及6743户企业和12.3万人(含个体工商户)。为了促进就业,自治区地税局还提高营业税起征点,累计为25416户个体工商户(个人)减免营业税857万元。税收优惠政策的全面实施,在推进全区工业化、城镇化、农牧业产业化进程,优化我区产业结构,培育龙头企业和产业集群,扩大下岗职工再就业,促进经济增长和维护社会稳定方面都发挥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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