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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市出台措施加快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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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刘蕾)记者从呼市建委了解到,为了切实稳定房价,呼市日前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七部委有关稳定房价问题的措施》,主要内容包括:加快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的建设,在玉泉区、回民区分别建设200套廉租住房;采取措施切实消除非正常房价上涨因素,并且从立项、信贷、税收等方面全力解决商品房结构矛盾,满足不同层次需求和高、中、低价位商品房的供应;对普通住房建设用地,特别是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建设用地,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降低土地价格,适当增加中低价位普通商品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用地供应量,依法制止炒买炒卖土地行为;加大对闲置土地的清理力度,制止囤积土地行为,严格执行法律规定,对超过合同约定动工开发日期满1年而未动工开发的,征收土地闲置费,满2年未动工开发的,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制定享受优惠普通住房的标准,充分运用税收手段调节市场,加大对投机性、投资行购房等房地产交易行为的调控力度;督促金融行业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房地产开发贷款和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管理,防范贷款风险,并且逐步扩大廉租住房覆盖面,解决最低收入人群的住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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