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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市4月消费者维权10个典型案件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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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田凤元 通讯员 范 莉)5月12日,呼市工商局公布了4月消费者维权10个典型案件:4月14日,消费者赵某花210元在文化商城电脑配置经销店购买了一款MP3,使用不久出现质量问题,经工商人员调解后退货;4月11日,一消费者在玉泉区某民族工艺品批发部订购了3顶帐篷,交货时发现与要求不符,调解后经销商为消费者退还货款9300元,并且赔偿各项损失费600元;4月4日,刘某在土左旗白庙子乡农资经销部购买了10卷地膜,此后因怀疑地膜存在质量问题要求退货,经销商不同意,后经调解,经销商给刘某退了货;4月3日,吉泰小区一住户反映其2001年入住时开发商收了1000元纯净水入户费,但是一直未接通。经过调解,开发商为其退还了入户费;日前,新城区工商分局接到举报,赛罕北路行通货运公司院内一配载部为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经销商提供运输服务,经过检查,当事人运输的五金用品均为三无产品,工商人员责令其改正,没收其违法所得2500元,并且罚款2500元;4月16日,张某在玉泉区一浴场洗浴时眼部被浴池内的设施划伤,治疗费用花了152.8元,经调解,浴池支付了张某的全部医疗费;日前,工商人员在检查时发现,刘某在其化妆品店销售三无洗发水2件,获得违法收入48元,遂责令其改正并且罚款5000元;李某于4月8日在呼市一美容美发技术学校购买一套价值165元的美容产品,使用后出现过敏现象,医生诊断属于使用化妆品过敏,经调解,经营者为李某退还购货款165元,并且承担了李某的治疗费135元;近日,新城区工商分局执法人员在对内蒙古一餐饮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当事人王某销售三无刀具及帽子,工商人员责令其改正并且罚款5000元;近日,一消费者在呼市一汽车维修店修车喷漆后汽车不能正常使用,工商人员经过调查发现,消费者反映的情况与事实有很大出入,缺乏法律依据,建议消费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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