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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王善忠介绍,王保全与村民之间的矛盾纠纷在农村很具有典型性。王保全是该村村民,在外面做生意赚了钱后,准备在村里投资建设一个大型奶站,于是就与村委会商量能否批一块荒地。村委会经过考虑后认为,在村里建设奶站是好事,便将一块100亩的荒地承包给了王保全,双方还签订了承包合同。
就在村民和王保全之间的矛盾发展到很有可能激化时,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发挥了作用。王善忠介绍说:“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的组织网络非常严密,在各个村每10户就有1名调解信息员。调解信息员将王保全的事儿反馈到设在司法所的兴胜镇调处中心后,我们意识到事态的严重性,立刻召集兴胜镇土地所的负责人、该村村委会干部,以及村民代表组成调解庭,经过调查,王保全承包土地完全符合国家政策。之后,土地所的工作人员耐心地给村民们做思想工作,讲解土地政策,经过调解,这起纠纷被及时解决了。”
“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最大的好处在于:第一,扩大了调解领域,由原来的调解一般民事纠纷,发展到调解社会难点、热点纠纷,由原来单纯的事后被动调解,发展到预测预防在前的主动调解。第二,把人民调解、基层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有机地结合起来,使调解更具有权威性,体现了说理和灵活的特点。”王善忠总结说。
据王善忠介绍,九原区兴胜镇由于村子多、辖区大,该镇村民的上访事件很多,给各级信访部门带来了很大压力,而且受信访体制所限,信访部门面对上访事件往往是直接转给相关主管部门处理,处理渠道单一,收效不大。现在建立起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这些问题就可以解决了。另外,今年的信访工作也将纳入到大调解机制中,使组织网络更加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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