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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启动新一轮高校重点实验室立项建设工作 |
2009-07-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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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获悉,为加强全区高校创新平台体系建设,提升高校科技创新综合实力,按照“加强原创、鼓励交叉、聚集人才、强化组织、科教结合、贡献社会”的指导方针,在首批立项建设成功实践的基础上,从今年开始启动新一轮高校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立项建设工作,其中申报立项事宜现已正式开始。据了解,按照申报立项条件要求:研究方向明确并具前瞻性,具有一定面积的研究场所(实验用房面积不低于1500平方米且相对集中)和一定规模的研究实验手段(较先进的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1000万元);有比较稳定的管理、科技人员队伍与健全的管理制度,依托单位应保证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运行经费等条件。一般应依托教育部或自治区某一重点学科或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的学科等条件。建设期间,按教育厅所拨经费的1:1配套,建设期满后,每年应保证不低于40万元的运行费,并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撑、后勤保障和国内外合作交流。符合上述条件由依托高校统一组织申报,原则上每所学校最多申报2个。申报截止日期为2009年6月1日。自治区教育厅将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在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的基础上,聘请专家进行评审和现场勘验。(文/王中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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