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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开发银行将支持内蒙古各盟市建设廉租房 |
2009-07-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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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呼和浩特5月7日专电(记者 任会斌)记者从国家开发银行内蒙古分行、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厅等部门获悉,2009年起国家开发银行将投放贷款,支持内蒙古各盟市的廉租房建设项目。
记者采访了解到,为加快建设廉租房保障体系,扩大廉租房保障覆盖面,2009年内蒙古计划将旗、县人均住房面积不足13平方米的低保家庭全部纳入廉租房保障范围,并积极落实以廉租房实物配租为主要保障方式的政策。
据内蒙古建设厅厅长李振东介绍,2009年至2011年,内蒙古共需要解决23万户居民的住房保障问题,其中尚需建设的廉租房为16.5万户、742万平方米,需要投资104亿元。
其中,仅2009年,国家就下达给内蒙古新增5万套廉租房的任务。如果以每平方米1400元的造价测算,需要投资31.5亿元,不仅建设的时间紧,各盟市的资金压力也比较大。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与国家开发银行内蒙古分行达成的合作协议,在统一融资、委托代建、分项提款、统一还贷的大原则下,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授权自治区财政厅、建设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内蒙古日信担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委托代建协议,以内蒙古日信担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融资平台统一向国家开发银行融资、还贷。
据国家开发银行内蒙古分行副行长王伟化介绍,申请贷款的廉租房建设项目资本金比例不得低于20%,贷款利率也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贷款的基准利率。贷款期限为5年,宽限期不得超过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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