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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交通厅:严防公路施工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2009-07-09
  新报讯(记者 段丽萍) 4月30日,自治区交通厅针对全区大部分地区气候转暖,公路建设项目陆续开工、复工的情况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全区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各项目法人要高度重视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增强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切实做好公路建设项目开工、复工前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严防各类施工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通知要求,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各项目法人和施工企业,要按照“谁监管、谁负责”和“谁生产、谁负责”的要求,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建立覆盖全员、全岗位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各项目法人和施工企业在公路建设项目开工、复工前,要认真开展一次安全生产自查和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及时堵塞漏洞;对存在的重大隐患,要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决不允许开工;各施工企业在开工、复工前,要对管理人员、关键岗位人员、新进场人员特别是未经安全教育培训上岗的民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持证上岗,坚决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要在施工现场、施工人员驻地和施工现场周边张挂醒目的安全生产宣传标语和警示标志,时刻提醒管理人员、施工人员重视安全、防范事故;施工企业要制定和完善施工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建立安全隐患报告制度和激励机制,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鼓励施工人员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和事故进行报告,加大对施工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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