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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呼和浩特4月11日专电(记者勿日汗)从今以后,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民拿着“内蒙古自治区居民消费信息卡”到安装有终端设备的商场、超市购物,在获得商品后,还可享受到其消费额的银行6个月定期存款利息。
这是11日在呼和浩特市正式开通的“信息化便民服务一体化工程”的一项功能。其运作方式是消费者刷卡后,其消费款并不立即支付给商家,先由政府掌握的专用账户垫付给商家,实际消费款存入银行6个月,以保证消费者在消费商品后“留下一段时间”对商品质量进行检验、鉴别,更好地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信息化便民服务一体化工程”由清华大学研发,是工业和信息化部与内蒙古自治区共同确定的呼和浩特、包头、鄂尔多斯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创新试验区的一个重要项目。项目拥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和专利技术,以“消费有利息、消费有信用、消费信息化”为理念。工程在呼和浩特市试运行验收合格后正式开通,不久后将在内蒙古全区推广。
这一工程开通后,居民除了“消费获利息”之外,还可享受不用东奔西跑,只拿着一张卡,到一个网点就可完成水电、煤气、电话、电视、公交等各项交费的便捷服务。
据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信息化工作办公室主任张铁网介绍,所谓“一体化”就是将现有的、各自为政、涉及公共事业服务的分散收费行业,如电信、电力、有线电视、供热、供水、供气、公交等计费系统全部纳入“内蒙古消费信息资源数据库”系统,建成一个一体化的资源共享、便捷共赢的综合服务支撑平台。
目前,此系统已在呼和浩特市内的电信运营商、邮政、电力的收费营业点以及约60家商场、饭店布设了“消费信息终端”,居民在任一个“消费信息终端”,通过刷“内蒙古自治区居民消费信息卡”即可进行上述交费,而市民拿上身份证就可免费办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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