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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都:在全县贫困村开展互助资金试点工作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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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新闻网讯 为有效缓解贫困户发展所需资金短缺问题,积极探索、完善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的新机制,提高贫困村、贫困户自我发展和持续发展能力,乐都县在全县13个乡的14个村开展贫困村村级发展互助资金试点工作。
据了解,试点工作围绕“政府引导、群众参与、扶贫搭台、协会唱戏”的工作思路开展,资金来源由三部分组成,即中央财政扶贫专项补助资金拔款、农户入股、社会各界捐赠款。互助资金在管理上实行“一访二审三公示四不贷”。“一访”就是“理事会”对在册建档贫困户进行全面走访,宣传相关政策,了解家庭基本情况和经济现状;“二审”即“理事会”承办人员对申请资金投放对象的发展生产能力、项目可行性和计划真实性进行初审后,“理事会”对拟投放户的发展项目、投资总额、借款数额、还款期限等进行集体审核;对拟投放户的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社会公德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查;“三公示”是对审查通过的拟贷款户在村务公开栏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的,由“理事会”与借款农户签订借款合同,出纳凭合同向借款人开现金支票,资金组织管理人员不经手现金;“四不贷”即没有发展能力的不贷,用途不符合规定的不贷,申请期限超过一年的不贷,不诚实守信、不遵纪守法的不贷。目前已到位资金210万元。 (作者:范国祥 劳马)本篇新闻热门关键词:入股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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