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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德县落实五项措施切实解决群众看病贵问题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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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新闻网讯 同德县把认真做好全州卫生调研成果转化工作作为解决民生的一个重要抓手,在确保医疗机构正常运转的前提下,全面实行“一免七减”制度,降低药品价格,取消现有医疗机构药品销售部分差价,提高医疗服务能力,降低医疗服务费用,着力解决群众看病贵的问题。一是医疗单位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成立医疗单位会计核算中心,收入上缴核算中心,核算中心根据医疗单位工作需要拨付基本支出,收支结余划入发展积累积金内,医疗单位药品实行独立核算,统一管理,按月结算。为保证现金支付的低价位药品供应,药费由核算中心从药品专项款中支付,保证药品正常周转。各医疗单位药品种类根据青海省新农合、城镇医保、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用药目录购药。二是实行药品零差价销售。成立药品采购办,由药品采购办按各医疗单位上报的药品需求计划,按批发价10天购进一次,让医疗单位按批发价销售,实现药品零差价销售。三是统一药品价格。根据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用药目录,按照药品批发价,按品种定价。采购办负责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价格,各医疗机构不准超范围用药。四是保障村卫生室经费,增强三级卫生网络网底功能。根据《海南州村卫生室管理办法》,每年每个村卫生室补助2000元公用经费。乡村医生报酬农区按每人每月500元,牧区按每人每月600元发放,同时缴纳“三金”。五是进一步完善门诊药费垫付制度,切实减轻患者负担。村卫生室开展门诊药费垫付,对贫困农牧民住院报付灵活操作,实行阶段性报付,对县、乡两级新农合报付比例提高3%,分别达到63%、73%。各医疗机构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患者实行门诊、住院垫付制度,既减轻患者的医疗负担,又提高服务质量,使患者真正得到实惠。(供稿:同德县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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