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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都县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载体明确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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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新闻网讯 乐都县紧紧围绕“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总要求,确定以“突出园区建设,加快城镇化进程,走富民强县科学发展之路”为载体,扎实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按照地委的统一部署,乐都县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从3月中旬开始,用一年左右的时间,自上而下分两批开展。首先在县党政机及所属企、事业单位、教育系统(县属学校除外),人大、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人民团体机关和省驻县行业管理部门等46个领导班子中开展,并确定高店镇、峰堆乡作为试点乡镇,同步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参加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的党员有3058名,其中县级党员领导干部35名,并从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离退老干部、基层群众中特邀30名代表,全程参加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确立的“突出园区建设,加快城镇化进程,走富民强县科学发展之路”主题,完全符合乐都县科学发展的实际,符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要求,符合广大干部群众的期待。各部门各单位和试点乡镇,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围绕转变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共建和谐社会、统筹协调发展、推动体制机制创新、保持社会稳定等为重点,进一步转变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思想观念,提高领导干部促进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的能力,破解影响和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实践难题,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问题,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作者:马文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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